株洲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网点如下:
中心所有网点均可受理申请(点击查看各网点)
提取时限、次数
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内可申请提取,同一家庭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。
提取资料
1.房屋权利人身份证。提取人为房屋权利人配偶的,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;提取人为房屋权利人直系亲属的,还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以及双方关系证明资料。
(1)双方同一户籍的,提供户口簿。
(2)双方非同一户籍或未注明直系亲属关系的,提供由原户籍迁出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,或者提供医学出生证明、独生子女证、儿童预防接种证、人事档案中家庭关系证明等任一有效关系证明。
2.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表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框架协议(含电梯建设资金分摊方案)。
注:以上资料均需原件;第2项资料仅在同一单元楼栋首位业主申请提取时提供。
咨询电话:123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