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医保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条件有哪些?

时间:2024-02-26 21:56:06
北京医保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条件有哪些?

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?

答: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,是指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。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,应具备两个条件:一是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;二是须进行备案。

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,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,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。

城镇职工大病保障待遇有何变化?

答:2022年度起,城镇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9525元下调至30404元。参保职工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,一个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,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,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“二次报销”。

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部分(即30404元至80404元)报销60%,5万元(即80404元)以上部分报销70%,上不封顶,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的高额医疗负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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