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需要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
提交本人照片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。
提交的居住证明根据居住地的不同,又分以下五种情况:
1、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,提交房屋所有权证、购房合同、自建(自购)相关证明材料。
2、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,提交房主身份证件、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。
3、居住在租赁房屋的,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。申领人无法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,但符合稳定就业或就学条件的,按照就业或就学的手续办理。
4、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,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
5、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,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。
二、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
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本人照片、有效身份证件(含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)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、劳动合同、用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符合连续就读条件
流动人口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本人照片、有效身份证件、学生证、学校出具的就读(培训)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