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领了退休金能否再领失业保险金?

时间:2024-02-26 21:49:53
广州领了退休金能否再领失业保险金?

领了退休金不能再领失业保险金。

【案情摘要】

张女士于2012年11月离职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,核定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23个月,并从2012年12月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,失业待遇申领时间为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。该职工于2014年9月办理退休,从2014年10月开始享受养老待遇。因此,经办机构停发了其2014年10月的失业待遇。张女士这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还可以领取吗?

【处理结果】

张女士不能领取2014年10月的失业保险金。

【案例分析】

张女士不能领取2014年10月的失业保险金是法律规定的。按照2011年7月1日实施的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一条关于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,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:……(四)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;……”的规定,以及《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》(2013年修订)第二十八条关于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,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:……(四)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;……”的规定,张女士于2014年10月开始享受养老待遇,不可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,其2014年10月的失业保险金也就停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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